关于印发《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通知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附件2: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登记表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附件2: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登记表